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样本条款

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自2023年3月6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 1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276,868 200,000,085.12 18 2 UBS AG 1,491,347 130,999,920.48 6 3 J. P.Morgan Securities plc 1,491,347 130,999,920.4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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