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墜機、沉船、交通中斷或道路、港口冰封 4.罷工、勞資糾紛或民眾非理性之聚眾抗爭。
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事務局 本 ESCO 提案募集に係る事務局は、次のとおりとします。
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6.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補 則 第 66 条 この契約書に定めのない事項については,必要に応じて発注者と受注者とが協議して定める。
👉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如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代为履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