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方法. 253. 根据多边条约为了促进尽可能广泛的参与而经常使用的方法,第 16 条宣布《电子通信公约》开放供“各国”签署。 254. 不过,应当指出的是,秘书长作为保存人,曾多次声明,确定一个领土或其他此类实体是否属于“各国”的措词范畴不属于秘书长的职权范围。根据大会 1973 年 12 月 14 日通过的一项一般谅解,秘书长在作为包含“各国”条款的公约的保存人而行使其职能时,将遵循大会的做法,并在可行情况下,先征求大会的意见,再接收签字或批准书或加入书。64 255. 虽然有些条约规定,各国可以只通过签署来表示其同意接受法律上的约束,但《电子通信公约》同大多数现代多边条约一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