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样本条款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暂定合同价格 元(大写: 元,不含基础疫木款),最后结算价按实计算(最终采伐数量存在不确定性,中标人不得以采伐数量不足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损失。实际砍伐数量超过采购人要求数量时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砍伐。),包括按浙江数字森防等需要的照片拍摄费用、技术资料、调查费用、一切人员含第三方进场施工人员工资、人员管理、保险费用、各类税费等涉及到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包括开具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费用)。 ☑按称重计量:根据砍伐下山运送到定点企业的当年病死松树总重量,按进厂过磅重量并经驻企监管员确认的重量计算,包括基础疫木款350元/吨、财政重量补助 元/吨、除治绩效奖励 元/吨。烂树、非法采伐的活松木、工程项目合法审批采伐的活松木等松木和其他树木不计入财政补助结算重量。 □按面积计量:根据施工并在“浙江数字森防”上图面积计算,每亩 元。(每个小班补助面积不高于10亩/株。) □其他奖励费: 。 以上费用中,财政重量补助和按面积计量费用为除治补助经费,除治绩效奖励和其他奖励费为除治绩效奖励。除治费用参照《仙居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机制》、《仙居县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按实际数量进行核算。县级核查以除治标段为单位,得分90分(含)以上的,按{基础疫木款+除治补助经费+除治绩效奖励}全额核算;得分90分至60(含)分的,按{基础疫木款+考评分百分比×除治补助经费}进行核算,不享受除治绩效奖励;得分60分以下的,除进度款外不予拨付其他费用。 集中除治过程中,甲方以林班为单位经“过程检查”合格的,可以通过疫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代付相应的基础疫木款作为进度款。完成集中除治工作,先经甲方验收通过,再经县级核查通过后,支付集中除治阶段核算价格的80%。完成集中除治“回头看”和即现即清工作,先经甲方验收通过,再经县级核查和防治成效评价后,支付集中除治阶段剩余款项以及即现即清阶段款项。上述除治工作量均需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确认。为了鼓励疫木下山,促进治理效果,通过县级验收评分60(含)分至90(不含)分的,乡镇按考评分百分比及疫木下山数量情况额外支付奖励给中标供应商,最高20万元。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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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价格 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 支付方式 (一) 支付时间分期付款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比例(%)

  • 合同价款支付 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到由基金管理人开立的TA清算账户中,基金管理人根据与销售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付款周期分别划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 基金合同生效后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其中,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许可使用固定费不列入基金费用。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 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暂定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壹佰肆拾伍元伍角肆分(¥148145.54元);

  • 秘密の保持 受注者は、この契約の履行に関して知り得た秘密を漏らしてはならな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