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况,经履行相关程序后,本托管协议终止: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托管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上盖章,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地点和签订日期。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00 号保利广场 X 座 00 层邮政编码:000000 法定代表人:崔春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79 号组织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000 万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协议终止 本协议及《投资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终止。
协议终止及其他 4.1 除《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或甲方资金账户被有权机关采取冻结、扣划等保全措施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财产;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合同价格 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