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合同价格为 837,962 元(固定总价),约定价为优惠后的最终价款,报价清单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价款为准。本合同总价是固定不变的,但发包人减少工程量(工程范围)相应减少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1、 本合同含税固定总价为¥3408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零捌佰元整)(以下简称“合同总价”)。其中不含税金额为¥312660.55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贰仟陆佰陆拾元伍角伍分),增值税税金为¥28139.45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壹佰叁拾玖元肆角伍分),税率 9%。详见附件 8《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本合同固定总价一次性包干,除合同约定可调整之外的所有内容均不再随任何因素的调整而调整,不管乙方报价清单中是否有漏项、缺项,均视为乙方已综合考虑在其他项目的报价内,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2、 增值税税率说明
2.1、 合同价增值税税率按 9%计算,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引起增值税税率调整,增值税税金依据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进行增减调整,合同价随增值税税金增减进行增减调整(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增值税税金增减金额随付款节点进行调整,结算总价的税金按实际付款时税率进行结算。
2.2、 如因乙方纳税资格变更引起增值税税率变化,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税率增加的,甲方仍按原税率支付税金;税率减小的,甲方按减小后的税率支付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