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授予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基金与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业务规则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相关当事人共同遵守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催繳股款 25. 在該等細則及配發條款規限下,董事會可不時向股東催繳有關彼等所持股份的任何尚未繳付的款項(不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且各股東應(獲發不少於十四(14)個足日的通知,其中指明繳付時間及地點)向本公司支付有關通知所要求繳交的催繳股款。董事會可決定全部或部份延後、延遲或撤回催繳,惟股東概無權作出任何的有關延後、延遲或撤回,除非獲得寬限及優待則另當別論。
廠商因爭議而暫停履約 其經爭議處理結果被認定無理由者,不得就暫停履約之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契約責任。
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そ の 他 (1) 2.に示す資格を有しない者及び入札に関する条件に違反した入札は無効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