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 1、 采购人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签订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签订的除外。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 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总价的 10%。 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4、 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5、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即付款方式)规定。 6、 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以支付预付款。 7、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8、 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9、 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 支付逾期利息。 10、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处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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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的签订.
1、 采购人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采购人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签订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签订的除外。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 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总价的 10%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4、 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即付款方式)规定。
5、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即付款方式)规定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以支付预付款。
6、 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以支付预付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7、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8、 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98、 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 支付逾期利息。
109、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处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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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的签订.
1、 采购人应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签订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签订的除外。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 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总价的 10%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4、 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即付款方式)规定。
5、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即付款方式)规定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以支付预付款。
6、 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以支付预付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7、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8、 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98、 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 支付逾期利息LPR支付逾期利息。
109、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处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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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mpetitive Consultation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