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規顧問 样本条款

合規顧問. 我們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A.19條及第19A.05條委任新百利融資有限公司為合規顧問。根據上市規則第3A.23條,合規顧問將在以下情況下向本公司提供意見: • 刊發任何受規管的公告、通函及財務報告之前; • 擬進行交易(可能是須予公佈的交易或關連交易),包括發行股份及回購股份; • 本公司擬運用[編纂][編纂]的方式與本文件所詳述者不同,或我們的業務、發展或業績與本文件所載任何預測、估計或其他資料不同; 及 • 聯交所根據上市規則第13.10條就股份價格或成交量出現不尋常變動向本公司作出查詢。 合規顧問的委任期將由[編纂]起至本公司就[編纂]後開始的首個完整財政年度的財務業績派發年報當日為止。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成員以袍金、薪金及其他福利以及退休金計劃供款的形式從本集團收取薪酬。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支付予董事及監事的總薪酬(包括袍金、薪金、津貼及實物福利、酌情花紅、退休計劃供款及以權益結算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分別約為人民幣1.6百萬元、人民幣5.7百萬元及人民幣3.4百萬元。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概無向董事已付或應付任何其他款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支付予五名最高薪人士的薪金、其他福利、酌情花紅及以權益結算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總額分別約為人民幣3.5百萬元、人民幣12.0百萬元及人民幣7.1百萬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個月,本集團概無向董事或五名最高薪人士支付薪酬,作為加入本集團或加入本集團後的獎勵或作為離職補償。此外,同期概無董事或監事放棄或同意放棄任何薪酬。 根據現時生效的安排,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董事及監事總薪酬(包括袍金、薪金、津貼及實物福利、酌情花紅、退休計劃供款及以權益結算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估計不超過約人民幣14.6百萬元。 董事會將檢討及釐定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及補償待遇,並於[編纂]後聽取薪酬及考核委員會經計及可比公司所付薪金、董事付出的時間及承擔的職責以及本集團的表現後提出的推薦建議。
合規顧問. 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與第一上海融資訂立協議,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 3A.19條規定委任其為本公司的合規顧問。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3A.19條,除非根據該協議的條款提前終止,否則該委任的任期由主板上市日期起,至本公司派發主板上市日期起首個完整財政年度的年報當日止。
合規顧問. 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已按照創業板上市規則第6A.19 條委任保薦人為其合規顧問。合規顧問將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及香港其他適用法例及規例,於上市 後為持續之法規規定及其他事宜向本公司提供意見。本公司與合規顧問所訂立之合規 顧問協議主要條款如下:
合規顧問. 25.1 本公司須委任長期合規顧問。董事會須在下列情況下持續及時向合規顧問諮詢及(如需要)尋求意見: (a) 本公司刊發任何監管公告、通函或財務報告前; (b) 本公司擬進行可能為須予公佈或關連交易(上市規則所界定者)的交易,包括發行股份及購回股份; (c) 本公司擬運用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的方式有別於上市文件所載者,或本公司業務、發展或業績有別於該上市文件所載任何預測、估計或其他資料;及 (d) 聯交所根據上市規則向本公司作出查詢。 25.2 董事會亦須就與以下各項相關的任何事宜持續及時向合規顧問諮詢及 (如需要)尋求意見: (a) 本公司不同投票權架構; (b) A類普通股持有人擁有權益的交易; 及 (c) 倘本公司、本公司附屬公司及╱ 或B類普通股持有人(視為整體,為一方)與任何A類普通股持有人(另一方)之間有潛在利益衝突。
合規顧問. 各公司須在上市日期至刊發自上市日期開始計算的首個完整財政年度的財務業績日 期止的期間,委任獲聯交所認可的合規顧問。合規顧問須向公司提供持續遵守香港 上市規則的專業建議,並除兩名授權代表外,隨時充當其與聯交所的主要溝通渠道。在委任聯交所接納的替任人選之前,不得解聘現有合規顧問。 倘聯交所認為合規顧問並無充分履行其責任,可以要求公司解聘該合規顧問,並委任替代人選。 合規顧問必須及時通知本公司適用的上市規則變動及香港任何新訂或經修訂法律、規例或守則。倘公司授權代表預期經常不在香港,則合規顧問必須充當公司與聯交所的主要溝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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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 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项目要求 3.1 租赁形式及期限 3.1.1 租赁形式 招商人将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同》,招商人将店铺场地和设施出租给中标人进行经营管理,中标人按同约定方式向招商人或招商人授权的签约主体支付租金及《租赁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指令及时将分红款划往基金清算账户 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人保资产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二者共同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作方式 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双方可商议采用业务合作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相关的业务运营收益分成或合资股比设置等具体事宜,由双方磋商后 签订经营合同或合资经营协议详细约定。

  • 契約内容 保険金受取人等の変更

  • 收益的构成 1、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2、 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 3、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等项目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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