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样本条款

《〈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机构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8)第 BJV1060 号)所确认的评估结果及其他相关事项,2019 年 5 月 31 日,东风科技、零部件集团与东风有限、南方实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发行股份数量、被吸并方分公司的处置方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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