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保证 样本条款

品质保证. 12.1 如果买方在质保有效期内对产品提出有效的质保请求,则卖方应进行补救。补救的方式可以是维修瑕疵产品,也可以是调换瑕疵产品,由卖方自行决定。卖方应仅承担对瑕疵产品进行补救所需的成本。除卖方另行书面同意外,被指称具有瑕疵的产品应以原始包装或同等包装退回卖方检查,并由买方预付运输费。
品质保证. ‌ 乙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乙方交货时应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过关,甲方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无偿换货,以及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品质保证.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谈判文件全部要求的服务。合同项下全部产品均没有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性能。
品质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原厂商原装设备。该设备采用原厂包装,设备或其包装上必须标识设备的品牌、原厂商及产地,提供设备原厂商提供的设备装箱清单及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如是进口设备,乙方在交货时提供中国与出口国共同遵守的国际规则规定的政府机构或政府授权的组织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或出口国法律规定的政府机构或政府授权的组织出具的,并经中国使领馆认证后的原产地证明),同时在进口设备详细装箱单及原产地证明书中加注产品序列号。进口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
品质保证. (1)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商品不具有材料及制造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规格。 本合同设备的保修期为十二个月,自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成报告签订之日或安装完成之日两者中较早的日期起算。无论何种情况下,保修期最长不超过本合同商品运抵目的港日后的十八月。 本品质保证包括合同设备的维修及有缺陷部件的更换。卖方的合同设备的保证责任仅限于商品正常使用及维护状况下出现的缺陷。如在可修理范围内,则卖方应当在最短时限内安排工作人员免费维修,如因修理或货物质量导致货物贬值的,卖方应当将货物贬值;如在合理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卖方无法完成修理的,则卖方应当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如合同设备的安装未经卖方监督或买方未经卖方事先书面同意而作出修改或用户在合同设备上使用非 XXX 中国地区的办公室提供的部件,则合同中规定的”品质保证”条款无效。本品质保证不包括商品的正常磨蚀及损耗。 除上所述,卖方对商品并无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品质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对任何实际或预期利润损失或间接损失负责。
品质保证. 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品质保证. 乙方或者生产乙方订单产品的生产者,需取得订单产品所要求的国际标准化机构(ISO)的规格认证登记。甲方以及乙方,在订单产品生产或者交付开始之前,根据各项的图纸、式样书等,确认订单产品的式样。乙方需保证订单产品没有不符合前项所确定式样的缺陷。没有另行规定其质保期的场合,质保期为将订单产品的所有权从乙方交付到甲方之后的 1 年内。如果存在乙
品质保证. 乙方无论是技术或设备交付,均需满足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对应技术、设备的质量协议,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质量标准,达到市场监管、 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考核标准,以上要求与标准、标准与标准有不一致的,以质量和/或安全标准较高者为准;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需要的质量管理稽核和改善督导。
品质保证. 供方承诺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具有出售本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相应资质。 供方保证合同所列产品是由原厂商供应(供方声明的除外),供方保证所出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运转良好,否则供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品质保证. 贵方应申请、保持并证明符合 ISO 质量认证体系或类似的其他标准,以保障所提供的产品和/或服务符合双方约定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