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
评标组织. 21.1.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 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4) 向财政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评标组织.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专家的随机抽取应符合有关专家评委的管理规定。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人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小组)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行组建。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
评标组织.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由 7 人组成,其中招标单位代表 1 名,从浙江省综合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6 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组长 1 人,主持评标工作(招标单位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