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 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35.3.1 在具备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条件之后,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除发生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况之外,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且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成交人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之日起的 5 日内,其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将自动按原路退还,请注意查收退款邮件 (邮箱为成交人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的项目联系人邮箱)和退款。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退款,请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35.3.2 在具备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条件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成交人发出未成交通知书,除发生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况之外,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之日起的 5 日内,未成交人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将自动按原路退还,请注意查收退款邮件(邮箱为未成交人在我司登记的项目联系人邮箱)和退款。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退款,请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35.3.3 对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退还的同时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向供应商支付响应保证金的利息。
35.3.4 对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将只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退还保函正本,不支付响应保证金的利息。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4.1 在具备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条件之后,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在未发生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况时,成交供应商应按下列方式办理响应保证金退还手续:
(1) 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马上填写“成交通知书回执”,并在加盖公章后尽快以扫描邮件方式或传真发给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
(2) 成交供应商代表携带加盖公章的“成交通知书回执”原件、本须知第 3.9 条中提及的纸质版“响应保证金收据”原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的采购合同(正本或副本)或采购人开具的采购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当采购文件未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须提供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的采购合同),到本须知第 1.1 条的指定地点办理响应保证金退还手续。
4.2 在具备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条件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或“未成交通知书”,下同),在未发生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况时,未成交供应商应按下列方式办理响应保证金退还手续:
(1) 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马上填写“成交结果通知书回执”,并在加盖公章后尽快以扫描邮件方式或传真发给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
(2)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4.3 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将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将响应保证金退还到提交该保证金时的汇出银行账户,或者用支票方式退还给“响应保证金收据”中注明的响应供应商。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3.6.1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3.6.2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