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6.1 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6.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3 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比选会后,响应文件不予退回。 16.4 比选会后至响应有效期到期时止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项目保证金。
Appears in 3 contracts
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6.1 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6.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3 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比选会后,响应文件不予退回。
16.4 比选会后至响应有效期到期时止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项目保证金比选会后至响应有效期到期时止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项目保证金。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