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3.1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3.3.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 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 件。
別 表 再生可能エネルギー発電促進賦課金
商务部分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鲜章)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 / 。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