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 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期限内仅在中国境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与被许可人生产的 "Unifrax Fiberfrax"高温隔热材料产品(包括AZS、HP和Kaolin化学材料的散纤维和纤维毯、由"Fiberfrax"AZS、HP和Kaolin化学材料的散纤维制作的模块、由"Fiberfrax"AZS、HP和Kaolin化学材料的纤维毯制成的真空成型板、 真空成型块和接合剂、"Insulfrax" (CMS)化学材料的散纤维和纤维毯等)的生产、营销、销售和分销相关的使用“ UNIFRAX 、FIBERFRAX 、 DURABLANKET、INSULFRAX”商标的非排他性且不可转让的权利和许可。许可区域的具体含义如下: 当涉及生产时,许可区域仅限于中国苏州;当涉及营销、销售和分销相关的使用,则指的是中国境内。双方进一步明确,如届时被许可人除了苏州之外需另行增加生产所在地, 并在该新增的生产所在地使用许可商标生产指定产品的,应事先得到许可人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项下的许可在本协议期限内应当免费。
《商标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与通用电气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第 5.12 条(b)款的约定,公司(作为被许可方)与通用电气公司(作为许可方)将于本次交易交割时或交割前签订《商标许可协议》(Trademark License Agreement)。GE 将根据《商标许可协议》的具体约定,授权被许可方使用《商标许可协议》项下的特定的 GE 商标,初始使用期限为 20 年,在初始期限或之后的任何续展期限届满时,被许可方通过向许可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即可进行续展;但在第二个续展期限届满(即 40 年)或之后的任何续展期限结束时,许可方可以通过提前向被许可方发出通知的方式选择不再进行续展。每个续展期为 10 年。 根据《商标许可协议》约定,公司在初始期限及续展期限内,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许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