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大厦. 根据四通股份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说明,四通股份在位于潮州市枫溪区火车站南片宾福路的地块开工建设四通大厦。 根据四通股份的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就四通大厦的建设事宜,四通股份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拟置出资产的最终承接方四通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已经充分知悉置出资产的一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置出资产目前存在或因置出前已发生的事由潜在存在的瑕疵),保证依照《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对置出资产进行接收,并确保不会因接收的置出资产存在任何瑕疵或其他与置出资产相关的原因向四通股份或交易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同时,置出资产在交付至四通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之前业已存在的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而需向任何政府机构支付或承担任何罚款及罚息、滞纳金并且未在置出资产财务报表体现的,均由四通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 /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全额承担;若发生上述款项由四通股份先行垫付情况,四通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应当在该垫付发生且四通股份向四通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垫付凭证后 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予以偿还。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四通股份在建工程中存在的瑕疵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