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方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方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委托的外部管理机构为天津泰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详见招募说明书。 1、 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第四十条规定的说明 天津泰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经验,配备 充足的具有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 5 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 运营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少于 2 名;天津泰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与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 在运营管理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生效后,天津泰达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符合 《基础设施基金指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外部管理机构应符合的要求,具备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外部管理机构的资质。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方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委托的外部管理机构为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创业”)。 1、 本基金外部管理机构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第四十条规定的说明 招商创业经营范围中包含“为园区提供管理服务”的内容,可以在经营范围 内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根据招商创业提供的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和运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说明、公司章程、2017 年度至 2020 年度的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及招商创业的确认,招商创业具备丰富的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经验,配备充足的具有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 5 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经验的专业人 员不少于 2 名;招商创业公司治理与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 在运营管理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生效且招商创业按照《基金法》在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后,招商创业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外部管理机构应符合的要求,具备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外部管理机构的资质。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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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社の責任 当社は募集型企画旅行契約の履行にあたって、当社又は当社が手配を代行させた者の故意又は過失により、お客様に損害を与えたときは、お客様が被られた損害を賠償いたします。ただし損害発生の翌日から起算して 2 年以内に当社に対して通知があった場合に限ります。

  •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指在本合同交费期限内,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 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 精神的損害 後遺障害等級別に次の金額を基準とします。 後遺障害等級 父母、配偶者または子のいずれかが いる場合 左記以外

  • 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 交易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思电子”)拟向上海术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术木医疗”)进行增资,并与术木医疗及其股东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医国际”)、上海奋智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奋智”)、上海珍乾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珍乾”)、上海术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术澈”)及吴善昊签订《上海术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增资术木医疗,其中 106.3259 万元计入术木医疗的注册资本,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公司将持有术木医疗 8.3333%的股权。

  • 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 保证责任的解除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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