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的认购. 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1、 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基金份额的认购. 1、 发起资金认购 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其中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基金份额的认购.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认购. 1、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售。
基金份额的认购. 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1、 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费用 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计算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认购、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认购费率。
基金份额的认购. 1.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的认购费,认购费用如下: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 0.60% 100万≤M<500万 0.30% 500万≤M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 本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A类基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 值 B类基金认购份额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份额的认购. 1、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及计算公式
(1)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基金份额的认购. 1、 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方式和对象
(1)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基金自 2020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通过不同销售机构公开发售的时间有所不同(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每份面值为1元。
(一) 募集期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至基金认购截止之日,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发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