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Clause in Contracts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日,原《广发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失效;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 业务的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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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日,原《广发纳斯达克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日,原《广发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失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失效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存续期: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 业务的工作日指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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