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94 号)和《关于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3]984 号)核准募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正式生效。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10 月 17 日、2014 年 10 月 20 日及 2014 年 10 月 21 日的份额累计 净值分别为 1.101 元、1.100 元及 1.100 元,即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已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触发“连续 3 个工作日不低于 1.10 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结束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运作并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变更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型后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自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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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94 号)和《关于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3]984 号)核准募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华安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由华 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3 年 1 月 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 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3 年 6 月 13 日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进行募集,《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8 月 2 日生效。 经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关于准予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就基金转型事宜进行变更注册。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2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正式生效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安纳斯达 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事项的议案》, 主要内容包括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安纳斯达克 1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并修改基金类别、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风险收益特征、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费率,增加摆动定价机制、侧袋机制等事项,基金名称变更为“华安纳斯达克 1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并据此修订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自 2022 年 10 12 月 17 日、2014 年 10 月 20 日及 2014 年 10 月 21 日的份额累计 净值分别为 1.101 元、1.100 元及 1.100 元,即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已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触发“连续 3 个工作日不低于 1.10 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结束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运作并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变更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型后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自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9 日起,《华安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原《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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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94 号)和《关于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3]984 号)核准募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3 根据《前海开源恒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由前海开源恒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后转型而来。 前海开源恒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前海开源恒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9 号)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恒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 年 12 3 月 31 日正式生效。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4 日至 2016 年 10 3 月 17 日、2014 24 日进行 募集,并于 2016 年 10 3 月 20 日及 2014 28 日正式成立。前海开源恒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每两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两个公历年后的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自 2016 年 10 3 月 21 日的份额累计 净值分别为 1.101 元、1.100 元及 1.100 元,即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已于 2014 28 日起至 2018 年 10 3 月 21 日触发“连续 28 日止。前海开源恒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 2018 年 3 个工作日不低于 1.10 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结束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运作并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8 日到期,由于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前海开源恒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前海开源恒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变更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型后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自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前海开源恒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时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 4 个工作日(含第 4 个工作日),即自 2018 年 10 3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8 日(含)起至 2018 年 4 月 3 日(含)止。自 2018 年 4 月 4 日起,前海开源恒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前海开源恒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前海开源恒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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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94 号)和《关于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3]984 号)核准募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3 根据《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由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效。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为 3 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 2012 年 12 6 月 31 日正式生效。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日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第二个保本周期自 2015 年 6 月 24 日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2018 年 6 月 24 日为非工作日)。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到期,由于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保本的股票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大成景恒稳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另由于根据《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后的大成景恒稳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而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0 7 月 17 日、2014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关于基金类别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的基金应为混合基金,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的基金名称由 “大成景恒稳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此修改仅为对转型后的基金名称的修改,《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其他关于转型后的基金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均不改变。 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即 2018 年 10 6 月 20 日及 2014 25 日。自 2018 年 10 6 月 21 日的份额累计 净值分别为 1.101 元、1.100 元及 1.100 元,即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已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触发“连续 3 个工作日不低于 1.10 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结束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运作并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变更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型后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自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6 日起,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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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94 号)和《关于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3]984 号)核准募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3 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66 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1 年 12 7 月 31 日正式生效26 日至 2011 年 8 月 26 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招商安达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9 月 1 日生效。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每 3 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9 月 1 日止,第二个保本周期自 2014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30日止,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 2017 年 9 月 30 日为非工作日,故 2017 年 10 月 17 日、2014 年 10 月 20 日及 2014 年 10 月 21 日的份额累计 净值分别为 1.101 元、1.100 元及 1.100 元,即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已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触发“连续 3 个工作日不低于 1.10 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结束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运作并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9 日为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依据《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而鉴于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较早,对该保本产品转型后的产品名称约定有欠考虑,为避免转型后本基金与其他同类型产品的混淆,本基金名称由原先《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招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为“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变更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型后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自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后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改为《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安达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变更后的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 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的约定,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自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 周期到期日的下一日起,《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招商安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招商 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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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94 号)和《关于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3]984 号)核准募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3 根据《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由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后转型而来。 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94 号)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 年 6 月 2 日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进行 募集,并于 2016 年 7 月 31 日正式生效15 日正式成立。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每三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的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自 2016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止。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到期,由于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前海开源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时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 4 个工作日(含第 4 个工作日),即自 2019 年 10 7 月 17 日、2014 15 日(含)起至 2019 年 10 7 月 19 日(含)止。自 2019 年 7 月 20 日及 2014 年 10 月 21 日的份额累计 净值分别为 1.101 元、1.100 元及 1.100 元,即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已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触发“连续 3 个工作日不低于 1.10 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结束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运作并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变更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型后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自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日起,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前海开源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前海开源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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