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定。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 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反馈,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