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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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 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信息披露、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信息披露、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信息披露、参与融资业务的信息披露、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信息披露、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章第(八)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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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信息披露、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信息披露、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信息披露、参与融资业务的信息披露、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信息披露、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章第(八)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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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本协议、基金份额询价公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权益变动公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等必要的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定期报告、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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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 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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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 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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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净值信息、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规定媒介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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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 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信息披露、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信息披露、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参与融资业务的信息披露、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信息披露、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章第(八)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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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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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及其提示性公告、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七)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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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最迟将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投资国债期货的信息披露、投资股票期权的信息披露、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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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 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含 资产组合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国债期货的投资情况、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情况、信用衍生品 的投资情况、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 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 计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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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8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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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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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章第(八)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 金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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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折算日和折算结果公告、上市交易公告书、申购赎回清单、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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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发起资金认购份额报告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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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的信息披露、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信息披露、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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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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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媒介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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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投资存托凭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信息披露、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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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和内容,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 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按照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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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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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及其提示性公告、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流通受限证券的信息披露、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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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 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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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情况、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情况、参与融资业务的情况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报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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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的相关公告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八)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报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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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报经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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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含资产组合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澄清公告、清算报告、投资于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基金投资目标 ETF 的信息披露、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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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 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份额折算日和折算结果公 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清单、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及其提示性公告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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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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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清算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由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 8 部分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 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提示性公告、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及其提示性公告、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投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信息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公布。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介发布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告,必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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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