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样本条款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除非法规另有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协商处理。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 证券账户开立后,基金管理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 纪机构处开立证券资金账户,用于本基金交易所场内证券交易的结算以及现金资产的记录。本基金参与交易所证券交易的交易结算资金应由第三方存管银行存管,本基金在证券经纪机构开立的证券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以本基金名义在第三方存管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以及第三方存管银行为本基金建立的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应当一一对应。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与证券经纪机构和第三方存管银行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及相关协议。本协议生效期间,银证转账密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2、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名义为基金财产在基金管理人选择的证券经纪机构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基金财产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记载交易结算资金的变动明细以及场内证券交易清算,并通过签订三方存管相关协议与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 证券经纪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基金开立相关资金账户,并按照该证券经纪机构开户的流程和要求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相关协议。 交易所证券交易资金采用第三方存管模式,即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全额存放在基金管理人为基金开设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中,场内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所选择的证券公司负责。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只能通过证银转账方式划转至基金托管专户, 不得将资金划转至任何其他银行账户。基金托管人不负责办理场内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也不负责保管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内存放 的资金。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证券经纪机构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基金财产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记载交易结算资金的变动明细以及场内证券交易清算,并与基金托管人开立的托管账户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 交易所证券交易资金采用第三方存管模式,即用于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全额存放在基金管理人为基金开设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中,场内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所选择的证券公司负责。基金托管人不负责办理场内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也不负责保管证券交易资金账户内存放的资金。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证券账户、资金交收账户进行证券的超卖或超买。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即资金交收账户,用于证券交易资金的结算,并代表本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处开立基金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的二级结算备付金账户。结算备付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证券账户开户费由本基金财产承担,于证券账户开立次月第七个工作日由基金托管人从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若因基金银行存款余额不足导致证券账户开户费无法扣收,基金托管人顺延至次月第七个工作日进行扣收;证券账户开立后连续六个月内,因本基金银行存款余额持续不足导致证券账户开户费无法扣收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先行支付基金托管人垫付的开户费用。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