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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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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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投资所需的相关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资产及实物证券等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基金管理人未及时催收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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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规定安全保管托管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托管人主动扣收的汇划费除外)。托管人不对处于自身实际控制之外的账户及财产承担责任。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为托管的基金财产开设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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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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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期货资金账户。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5)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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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
7.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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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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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资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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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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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认购和申购赎回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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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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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Fund Custody Agreement,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并配合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
7.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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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
7.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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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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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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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本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规定安全保管本基金的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开设基金基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催收,因基金应收资产未及时到账给基金造成的损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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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Fund Custody Agreement,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经纪机构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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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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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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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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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如果基金财产(包括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损坏、灭失的,应由基金托管人 承担赔偿责任。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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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5)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 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并配合基金管理 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 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基金托管人对此不 承担任何责任。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6) 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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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 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
7.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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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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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对于因为基金投资或对基金认(申购)过程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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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 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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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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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 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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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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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 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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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 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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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 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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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规定安全保管托管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为托管的基金财产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投资所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应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追偿行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但对基金财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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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 完整和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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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 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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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期货账户;
4.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
7.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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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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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经纪机构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 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托管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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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 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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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证券经纪机构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分账管理,独立核算,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相应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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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 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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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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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期货账户及等投资所需账户。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5)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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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及等投资所需账户。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5)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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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5)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6) 除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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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并配合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可配合基金管理人进行追偿,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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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应依照本协议约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协助管理人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但对此不承担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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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5)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 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 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6)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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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期货结算账户及等投资所需账户。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5)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 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 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 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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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分账管理,独立核算,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相应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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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 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 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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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证券经纪机构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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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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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5)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 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 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 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6)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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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 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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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 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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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 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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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证券经纪机构的固有财 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 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期货资金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 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并配合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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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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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 )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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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 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 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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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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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 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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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分账管理,独立核算,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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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5)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银行存款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对此予以必要的协助配合。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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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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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除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约定及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外,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 对于因为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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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除证券交易清算资金外,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应当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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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Fund Custody 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