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数量
保险人 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区 別 内 容 メニュー1 メニュー 1-1 同時に2チャネルまでの通信が可能なものであって、メニュー1-2以外の もの
评估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的期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 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易上市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 康达律所、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聘请的 法律顾问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大顶矿业资产包和拟出售资产城运公 司的审计机构 拟出售资产《评估报告》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368) 拟购买资产《评估报告》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367 号) 拟出售资产《审计报告》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1】第 2225 号) 拟购买资产《审计报告》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1】第 2223 号)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 (利安达专字【2021】第 2226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 《暂行规定》 指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资格性审查 条款序号 评标因素 评标标准 1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1006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958 只, QDII 基金 4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番 号 年 月 日 申請者 住 所 名 称 代表者等名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