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 責 样本条款

失 責. 9.1 下列各項應構成失責事件(「失責事件」): (A) 客戶未能提供足夠金錢或證券,以履行第 3.1 條所述的交收責任; (B) 客戶(為個人)去世或喪失妥善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和條件之能力; (C) 就客戶提交破產或(視屬何情況而定)清盤呈請或展開其他類似的程序,或委任破產管理人; (D) 針對任何有關帳戶執行扣押; (E) 客戶沒有妥善履行或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和條件; (F) 在本協議所作或根據本協議所作的,或在交付給經紀的任何證書、陳述書或其他文件所作的任何陳述或保證在任何重大方面是或成為不正確; (G) 客戶簽立本協議所需的任何同意、授權、批准、特許或董事會決議以經紀不能接受的方式修改,或全部或部分被撤銷、撤回、吊銷或終止或期滿且沒有續期或沒有保持十足效力及作用; (H) 本協議的持續履行構成不合法,或經任何政府部門宣稱不合法; (I) 客戶自願或不自願地違反本協議所載的任何條件或任何有關交易所或結算所的章程、規則和規例的條件; (J) 客戶的財政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更;及 (K) 發生經紀按其全權酌情決定權認為使或可能會使經紀就本協議中的權利受到危害的事件。 9.2 如果發生一宗或多宗失責事件,經紀應獲授權按其絕對酌情決定權採取下列一個或多個行動,但並不必定要採取任何該等行動,而且不損害經紀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補償: (A) 在有關交易所,購買證券以填補有關帳戶的空倉,或受制於第 3.1 條及第 3.2 條,出售有關帳戶中的證券(部份或全部); (B) 取消代表客戶作出的任何或一切未完成買賣盤或合約或任何其他承諾及/或拒絕接受客戶的買賣盤; (C) 要求履行任何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可能作為有關帳戶的抵押品而發給經紀或以經紀為受益人的任何擔保書和信用狀; (D) 抵銷、合併、綜合、變現和/或出售全部或任何客戶與經紀或任何經紀集團公司開立之帳戶(包括該等有關帳戶中的任何款項、客戶證券、抵押品或其他財產); (E) 將任何或一切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予以平倉而無追索權; (F) 就為客戶進行的任何出售(包括拋空)、借入或買入經紀認為必要或作出交付所需的任何 財產; (G) 行使根據本協議的任何權利;及∕或 (H) 立即終止本協議。 9.3 依照本條款出售客戶證券時,無論由於何種原因導致任何損失,只要經紀已經作出合理的努力,根據當時市場情況出售或處置部分或全部客戶證券,經紀則不須為此等損失負責。經紀有權自行判斷,決定何時沽出或處置上述有關證券,亦有權以當時市場價格轉讓給經紀集團公司(包括經紀)任何客戶證券,如因此導致客戶任何損失,及對經紀集團公司因此取得之利益,經紀概不負責。 9.4 在扣除就採取第 9.2 條所述的任何行動所招致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後,經紀可將任何剩餘收益用於支付客戶可能欠經紀的任何債務;並且如果該等收益不足以支付債務,則儘管仍未到原來規定結算時間,客戶須應要求立即向經紀支付因此產生的或在任何有關帳戶的任何差額或不足之數,連同其利息和一切專業費用(如果經紀按其絕對酌情權將該事宜提交法律顧問,則包括以完全彌償基準賠償律師費用和大律師費用)及∕或經紀就執行於帳戶尚未完成的交易而招致的須由客戶支付且可由經紀從其管有的客戶的任何資金適當扣除的支出,並且客戶須就該等差額或不足之數、利息、專業費用和支出對經紀作出彌償,使經紀不受上述各項的損害。 9.5 在沒有損害上述第 9.4 條條款的情況下,經紀可有絕對的酌情權將根據第 9.2 條所得任何款項存放於 一個暫時帳戶內的貸方,經紀毋須將全部或部份所得用以抵銷客戶對經紀之負債,藉以保留經紀於 客戶破產、清盤、債務安排或類似程序出現時,經紀可作全數債權證明之權利。 9.6 考慮到進行證券買賣之業務的性質,特別是證券價格的波幅,客戶確認經紀商根據第 9 條可行使 的權利為合理的及必要的保障。
失 責. 10.1 如果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本人/吾等欠 閣下的所有款項包括利息將會在無需任何通知或要求下即時到期及需要清還﹕ (a) 如果 閣下認為本人/吾等已經違反本協議的任何主要條款,或本人/吾等與 閣下的交易中本人/吾等出現失責﹔ (b) 本人/吾等向 閣下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在作出時在要項上已屬不正確或在其後在要項上變成不正確﹔ (c) 為遵守任何有關交易所或結算所的規則或規例﹔ (d) 當本人/吾等去世或被宣佈失去能力或本人/吾等本身或有人向本人/吾等作出破產或清盤呈請,或就本人/吾等的自願或強制清盤已作出命令或已通過議案,或已召開會議一番議一項指稱本人/吾等應予以清盤的議案﹔或 (e) 有人向本人/吾等在 閣下的帳戶發出財物扣押令或類似的命令﹔ 及當在出現以上任何一種情況, 閣下將會擁有絕對酌情權,無需給予通知或要求及在不會影響其擁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情況下,即時﹕ (i) 將 閣下所持有屬於本人/吾等的財產的全部或部份,以其最終決定的方式及條款加以出售式或變現,並將所得的淨款項(扣除有關費用、開支及成本後) 用以履行本人/吾等對 閣下應盡的義務或償還本人/吾等欠 閣下的欠債; (ii) 閣下可在任何一個或多個時候把 閣下保有的本人/吾等全部或任何戶口(包括此戶口)以及本人/吾等所欠 閣下的全部或任何債項加以合併,把本人/吾等不時有權享用的貸方結餘(不論這是「戶口」或其他戶口的結餘,包括一切存款,不論是否到期,不論是否需要發出通知,並可屬於任何貨幣)用來清償本人/吾等所欠 閣下的任何種類的全部或任何債項(不論屬於「戶口」或其他戶口,亦不論這些債項是實際或或有的,現時或將來的,主要或附屬的,個別或共同的)。 (iii) 取消任何仍未執行的證券買賣盤; (iv) 將本人/吾等帳戶中的證券長倉的全部或部份出售; (v) 買入證券以填補本人/吾等帳戶中的全部或部份證券短倉;及/或 (vi) 行使其在本協議之下的任何權利。
失 責. 12.1 如果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客戶欠本公司或 Xxxxxx 集團的所有款項包括利息將會在無需任何通知或要求下即時到期及需要清還: (a) 如果本公司認為客戶已經違反本“現金客戶協議書”、“電子證券交易服務協議書”、“保證金客戶協議書”及/或其他由客戶與本公司簽訂之協議書的任何主要條款,或其與本公司或 Xxxxxx 集團的交易中客戶出現失責; (b) 客戶向本公司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在作出時在要項上已屬不正確或在其後在要項上變成不正確; (c) 為遵守任何有關交易所或結算所的規則或規例; (d) 當客戶去世或被宣佈失去能力或客戶本身或有人向其作出破產或清盤呈請,或就其自願或強制清盤已作出命令或已通過議決案,或已召開會議審議一項指稱客戶應予以清盤的議決案;或 (e) 有人向客戶在本公司或 Xxxxxx 集團的帳戶發出財物扣押令或類似的命令; 12.2 當出現以上任何一種情況,本公司將會擁有絕對酌情權,在無需給予客戶通知或要求及在不會影響其擁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情況下,即時: (a) 將本公司或 Xxxxxx 集團所持有屬於客戶的財產的全部或部份,以其最終決定的方式及條款加以出售或變現,並將所得的淨款項(扣除有關費用、開支及成本後) 用以履行客戶對本公司或 Conrad 集團應盡的義務或償還客戶欠本公司或 Conrad 集團的欠債; (b) 取消任何仍未執行的證券買賣盤; (c) 將客戶帳戶中的證券長倉的全部或部份出售; (d) 買入證券以填補客戶帳戶中的全部或部份證券短倉;及/或 (e) 行使其在有關“現金客戶協議書”、“電子證券交易服務協議書”、“保證金客戶協議書”及/或其他由客戶與本公司簽訂之協議書之下的任何權利。 12.3 本公司或 Xxxxxx 集團從上述等 12.2 條所收取的任何款項,將會按照以下的優先次序動用,而任何餘額將會支付給客戶或按其指示予以支付: (a) 支付本公司為轉移或出售客戶全部或部份的證券而恰當地所招致的所有成本、費用、法律費用及開支,包括印花稅、佣金及經紀佣金; (b) 支付在當時客戶欠本公司或Xxxxxx 集團的到期或未償還總額的應累計利息;及 (c) 支付客戶當時欠本公司或Xxxxxx 集團的所有到期款項及債項。 12.4 假如本公司違責而導致客戶遭受金錢損失,客戶有權向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設立的投資者賠償基金索償,但須受到該投資者賠償基金不時制定的條款所規限。
失 責. 若閣下未能在本公司訂明的時間內,支付本公司追繳保證金通知所要求的付款或保證金融資條款項下的其它應付款項,將構成協議書第 16 條項下的失責事件。同時,在不損害本公司所擁有的任何權利的原則下,本公司將有權在不通知閣下的情況下,出售任何或所有抵押給本公司的證券,並將售賣後所得的款項及任何現金存款,用作清償閣下欠負本公司及或任何集團成員的所有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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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 其他条款的适用 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保险合同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本附加合同条款未尽之处,以主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 代理投票 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 計算例 落札率 95%の工事の場合) 設計単価(円) 70,000 設計図書の数量(t) 100 令和●年4月 令和●年5月 令和●年6月 各月の実勢価格(円) 74,000 78,000 83,000 購入時の価格(円) 71,000 75,000 78,000 搬入時の数量(t) 20 30 50 鋼 ○価格変動前の金額:M当初 = 設計時点の実勢価格×対象数量×落札率×(1+消費税率) 70,000×100×0.95×1.1=7,315,000 鋼 ○価格変動後の金額:M変更 = 搬入月の実勢価格(加重平均)×対象数量×落札率×(1+消費税率)

  • 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載明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之保險金額下限,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之保險金額下限,每一事故財物損害之保險金額下限,上述理賠合併單一事件之保險金額下限與保險期間最高累積責任上限。應含廠商、分包廠商、機關及其他任何人員,並包括鄰近財物險。)

  •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附属设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 網頁之確認 客戶使用網路銀行前,請先確認網路銀行正確之網址,才使用網路銀行服務;如有疑問,請電客服電話(00-0000-0000)詢問。貴行應以一般民眾得認知之方式,告知客戶網路銀行應用環境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