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安排. 利润补偿期结束后,匠芯知本实际累积净利润超出承诺累积净利润的,万盛股份对上海数珑实施奖励,业绩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累积净利润与承诺累积净利润相比超额部分的 8%,亦不得超过匠芯知本利润补偿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总和。 具体超额利润奖励方案,由上海数珑提出,报万盛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相关奖励措施应在利润补偿期结束、该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经万盛股份董事会通过具体方案后实施。
奖励安排.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总和超出承诺净利润之和,则将超出部分净利润的 50%奖励给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 上述奖励对价在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由目标公司董事会确定奖励的经营管理团队具体范围、具体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并报慈星股份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奖励安排. 如亚太安讯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实际盈利数累计计算超过各年度承诺盈利数累计总额的,上市公司同意给予李欣现金奖励。奖励金额为实际盈利数累计金额超过承诺盈利数累计金额125%部分的50%,且最高额不得高于1亿元,并在 2015年实际盈利数确定后统一结算。
奖励安排. 本次交易奖励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