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搭乘酷航 样本条款

孩童搭乘酷航 a) 酷航对婴儿的定义是旅行之日未满两(2)岁的任何乘客。婴儿必须在出生八(8)天 以上才可以乘机,并且必须有一名十八(18)岁以上的乘客陪同乘机。如果婴儿旅 行属于随行乘客范畴,则可以根据费用表收取婴儿载送的预订费用。婴儿必须在旅行 之日时出生满六(6)个月才可以单独占据座位。如果婴儿单独占据座位(参见第3.6 条),则将适用当时的票价。在整个行程期间,婴儿年龄都必须小于两岁(24个月)。如果在回程的时候婴儿已经满两岁,则票价、税费及其他费用将产生变化; b) 办理登机手续时,必须提供出生证明,并且必须由酷航凭借其自行决定权认为可以接受的证据组成; c) 酷航不允许或提供飞机客舱摇篮; d) 出于安全原因,仅允许携带前向儿童安全座椅登机,并且必须牢牢固定。只有在乘 机当天六 (6) 个月至两 (2) 岁之间的婴儿和小于三 (3) 岁的儿童可以在机上使用安全座椅。酷航 不提供儿童安全座椅。如果您在飞机上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需要您自己固定儿童安 全座椅,酷航机组人员将无法提供协助。对于因儿童安全座椅未固定或固定不充分导致的任何伤害或事故或损失或损害,酷航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 酷航对儿童的定义是旅行之日已至少两 (2) 岁,但不足十二 (12) 岁的任何乘客。任何儿童的运载将适用当时的票价; f) 根据酷航的运输条款,酷航接受承运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但须事先与酷航安排有关无人陪伴未成年旅客的特殊协助服务以及任何适用条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因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视情况而定)未能做出此类事先安排或未遵守适用条件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费用,酷航不对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承担任何责任。酷航对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的定义为:在出行当日年龄至少满十二(12)岁而未满十八(18)岁的乘客。 i. 除下文 3.3 f) v.所述的豁免外,无人陪伴未成年旅客的特殊协助服务是强制性的。 。 ii. 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办理好值机手续,并遵守机场或网上办理值机手续的说明,这些说明已在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的机票行程单上或酷航的网站上详细列出。 iii. 对于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旅程的每个不同的航段(例如:每次的第一个航班和续程航段或回程航段)都必须与酷航就针对无人陪伴未成年旅客的特殊协助服务做出事先安 排。因此,对于每个不同的航段都必须填妥酷航的《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 务申请表》并提交给酷航,并且在办理相关的值机手续时、在联程航班的登机口处、在相关的转机点和登机口处,均必须出示各个表格的原件。 iv. 针对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的特殊协助服务仅适用于航班是由酷航单独运营的行程,以 及由酷航与新加坡航空运营的航班组成的中转行程。 v. 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填写完毕并提交申请《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豁免表》给酷航后,可以豁免对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的特殊协助服务。酷航的《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豁免表》,适用于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旅程的每个不同部分(例如,每次的第一个航班和续程航段或回程航段)。旅客必须在办理值机手续时、在登机口和转机时,均须出示已填妥并提交的表格原件。 vi. 在办理值机手续时、或在转机处或是登机口,酷航可要求提供无人陪伴未成年旅客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文件或身份证明,以核实无人陪伴的《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申请表》或《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豁免表》(视情况而定)上反映的细节。 vii. 持有酷航《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豁免表》的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必须在该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至少六十(60)分钟到达登机口 viii. 出于以下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酷航可合理地酌情地 (a) 拒绝承运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和/或 (b) 即使在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已经登机的情况下,酷航也有权让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下机: • 如果未在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出行前至少四十八(48)个小时为其预订航班。 • 向我们提交了不完整的《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申请表》,或者在办理值机手续时、在联程航班中转时、在登机口或在合理要求时未出示已完整填写并提交的表格原件。 • 向我们提交了不完整的《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豁免表》,或者在办 理值机手续时、在登机口处或在合理要求时未出示已完整填写并提交的表格原件。 • 填写并提交的《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申请表》或《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豁免表》(视情况而定)中所包含的信息与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的旅行证件信息不符。 • 填写并提交的《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申请表》或《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豁免表》(视情况而定)中所包含的信息与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文件或身份证件信息不符 • 若在需要时无法提供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文件或身份证件。 • 如果持有《酷航无人陪伴的未成年旅客特殊协助服务豁免表》的无人陪伴未成年旅 客,未在该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至少六十(60)分钟到达登机口。
孩童搭乘酷航 a) 酷航对婴儿的定义是旅行之日未满两(2)岁的任何乘客。婴儿必须在出生八(8)天以上才可以乘机,并且必须有一名十八(18)岁以上的乘客陪同乘机。如果婴儿旅行属于随行乘客范畴,则可以根据费用表收取婴儿载送的预订费用。婴儿必须在旅 行之日时出生满六(6)个月才可以单独占据座位。如果婴儿单独占据座位(参见第 3.6 条),则将适用当时的票价; b) 办理登机手续时,必须提供出生证明,并且必须由酷航凭借其自行决定权认为可以接受的证据组成; c) 酷航不允许或提供飞机客舱摇篮; d) 出于安全原因,仅允许携带前向儿童安全座椅登机,并且必须牢牢固定。只有在乘机当天六个月至两岁之间的婴儿和小于三岁的儿童可以在机上使用安全座椅。酷航不提供儿童安全座椅。如果您在飞机上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需要您自己固定儿童安全座椅,酷航机组人员将无法提供协助。对于因儿童安全座椅未固定或固定不充分导致的任何伤害或事故或损失或损害,酷航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 酷航对儿童的定义是旅行之日已至少两 (2) 岁,但不足十二 (12) 岁的任何乘客。任何儿童的运载将适用当时的票价; f) 如果没有随行乘客,不允许婴儿或旅行之日不满十八 (18) 岁的儿童单独乘坐酷航航班或带有酷航航空公司代码的任何航班旅行; g) 婴儿的比例限制是每位随行乘客只能携带一名婴儿; h) 提醒家长携带护理婴儿和儿童所需的所有必要物品(例如婴儿食品),因为机上不提供这些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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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2、 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3、 制定、审议、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涉及本物业公共部位固定资产配置、绿化和设备改造等事项,并根据批准的方案委托乙方实施。 4、 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 5、 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包含合同文件规定应由甲方提供的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以及甲方掌握的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需的图、档、卡、册等资料。 6、 对乙方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下达有关物业年度节能指标,督促乙方加大节能管理力度,提高用能设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 7、 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控烟、爱国卫生等工作。 8、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与乙方沟通协调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事宜,组织实施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测评,配合乙方提升本物业的服务质量。 9、 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电信”)于近日签署了 《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根据各自战略发展需要,不断提升数据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挖掘数据经济发展潜力,促进大数据成果转化、孵化和产业化。

  • IPA担当者使用欄 提出書類 部数 有無 No. 提出書類 部数 有無

  • 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韩国消防器具制作所、厦门信英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基于各方共同建立的友好合作基础,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仅为框架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协议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管理和建档工作。 2、 在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委派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合同文件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4、 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 5、 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和场地;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不得影响机关工作秩序。 6、 对有违反或影响本合同执行,包括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乙方应及时整改。 7、 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节能管理专业培训,加大节能管理力度,完成甲方下达的物业公共部位年度节能指标。 8、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对从事本物业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操作培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9、 按要求组织成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0、 自费投保物业公众责任险。 11、 乙方应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 廠商依本契約提供機關服務時,如使用開源軟體,應依該開源軟體之授權範圍,授權機關利用,並以執行檔及原始碼共同提供之方式交付予機關使用,廠商並應交付開源軟體清單(包括但不限於 開源專案名稱、出處資訊、原始著作權利聲明、免責聲明、開源授權條款標示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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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优卡迪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内容及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