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宣告死亡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以意外事件发生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我们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在前述情形下,本合同的效力依法确定。 3.6
认购数量 乙方拟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987.00万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为不超过34,910.19万元(含本数)。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前述股票。若本次认购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本次发行核准要求予以调减,导致发行股数不足本协议约定数量的,则乙方认购金额及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东方通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其股票或权益发生变化的,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在调整后,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舍去小数部分取整数。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作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投资指令 相关登记结算公司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结算通知视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
落札者の決定 (1)有効な入札を行った者のうち、予定価格の制限内で最低の価格をもって入札した者を落札者とする。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