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执行情况 样本条款

实际执行情况. 发行人在生产场所设置了防护罩、防护栏、防爆电器、安全阀等安全生产设施,并通过岗前教育培训、日常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方式确保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在环保方面,发行人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并要求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发行人通过对环保设施的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环保设施的缺陷和隐患,并在环保设施出现故障时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实际执行情况. 终止时,已完成第 3 阶段(方案报规阶段),根据 合同约定,累计应结算金额为 117.02 万元,实际结算 117.02 万元,与合同约定一致。 同时,完成第 4 阶段(建筑专业初步设计阶段)50%工作量,按照合同 约定,应结算 24.38 万元,实际结算 24.38 万元,与合同约定一致。
实际执行情况. 连云港市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实际执行进度如下: 2018 年 7 月 项目中标 2018 年 7 月 签订合同 2018 年 10 月 签发开工令 2019 年 10 月 联合体成员一期工程土建部分完成 2019 年 12 月 系统集成调试(单机试车) 2019 年 12 月 通水调试运行 2020 年 6 月 水质检测 2020 年 8 月 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万元,双方进度结算及时,2020 年 1-6 月业主单位未确认新增项目进度。截止至 2020 年 7 月,该项目累计回款 6,416.11 万元,剩余未收回的款项均在信用期内,未逾期。 对于该项目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根据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由于项目正常开展,不存在暂停、中止等异常情况,且并非亏损合同,因此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综合上述情况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充分。
实际执行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发布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2〕5138 号】,联合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维持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19 中南 03”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实际执行情况. 已完成合同约定的第 3 节点(建筑方案阶段),合 同约定金额为 70.47 万元,实际结算 70.47 万元,与合同约定一致。同时,后续工作未再开展。
实际执行情况. 已完成合同约定的第 3 节点(建筑单体方案深化), 合同约定金额为 212.16 万元,实际结算 212.16 万元,与合同约定一致。 同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第 4 节点(建筑单体初步设计)15%工作量, 按照合同约定,应结算该阶段一半的款项即 44.20 万元,但实际执行中,出于维护客户关系的考虑,经与客户协商,按照实际工作量 15%结算 13.26 万元。
实际执行情况. 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概念规划设计工作 50%的工作量,根据合同约定,应结算金额为 25 万元,实际结算金额为 25 万元,与合同约定一致。 4 赤峰八家片区西区 C05-02 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018 年 8 月 1、终止时的合同约定:已开始工作的,工作量不足一半按一半结算,超过一半按全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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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約終止 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甲方通知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甲方得終止契約: (一) 擅自將業務之全部或一部移轉與第三人。

  • 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 实物券账目 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相关各方进行账实核对。

  • 附件4 投标样品清单 15 附件4:投标样品清单 15 附件5:进口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16 附件5:进口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16

  • 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法律或专用合同条件中禁止分包的工作事项分包给第三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 招标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 一般管理費 人件費+2.事業費)の 10%以内 (注2:小数点以下切り捨て)

  • 关于中小企业投标 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 效力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一) 保险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