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处理.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下落不明,并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后 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我们依法协商处理。
宣告死亡的处理. 一、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还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将以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所确定的死亡日期为被保险人身故日。 三、若被保险人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消息之日起 30 日内将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一次性返还给我们。
宣告死亡的处理. 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将根据法院 判决所确定的被保险人死亡日期,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确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 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将已领取的保 险金退还给本公司。
宣告死亡的处理. 一、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还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二、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非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将以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所确定的死亡日期为被保险人身故日;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将以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被保险人身故日。 三、若被保险人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之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消息之日起30 日内将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一次性返还给我们,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我们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宣告死亡的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其个人保险期间内因遭遇本合同约定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以判决书宣告之日为准,将按本合同第十九条处理,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或者其他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后 30 日内向本公司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效力由双方协商处理。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宣告死亡的处理. 一、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在申请 身故保险金时还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宣告死亡的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其个人保险期间内失踪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将根据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之日的年龄按本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或者其他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后 30 日内向本公司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效力由本公司与投保人依法协商处理。 余部分的保险金。
宣告死亡的处理.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下落不明,并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根据人民法
宣告死亡的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以宣告死亡判决书所确定的身故日为准,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由本公司在本合同中批注或出具批单,或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被保险人已身故或全残的,则本公司不接受对该被保险人的变更合同内容的申请。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如果投保人未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要求解除本合同,并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
宣告死亡的处理. 7.6 遗传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