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實習合作職掌 Clause in Contracts

實習合作職掌. 甲方 學系:依中華民國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承辦學生實習有關業務、課程規劃及聯繫,並指派專任教師負責指導學生校外實習。 乙方 部門:依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及有關勞動法令規定聘僱乙方學生,並參與實習課程規劃、實習職務分配、報到、訓練及協助輔導實習學生之生活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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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www.ncyu.edu.tw, www.ncyu.edu.tw

實習合作職掌. 甲方 學系:依中華民國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承辦學生實習有關業務、課程規劃及聯繫,並指派專任教師負責指導學生校外實習。 乙方 部門:依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及有關勞動法令規定聘僱乙方學生,並參與實習課程規劃、實習職務分配、報到、訓練及協助輔導實習學生之生活言行部門:參與實習課程規劃、實習職務分配、報到、訓練及協助輔導實習學生之生活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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