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概况. 1、 2016 年 8 月 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与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民权政府”或“甲方”)签署了 《河南省民权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民权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2、 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 3.5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由乙方独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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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概况. 1、 2016 年 8 3 月 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与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民权政府”或“甲方”)签署了 乙方”)与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宾县政府”或“甲方”)签署了 《河南省民权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民权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黑龙江省宾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宾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2、 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 3.5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由乙方独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3.3 亿元人民币(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发改部门批复文件的为准)。由乙方独资或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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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概况. 1、 2016 2015 年 8 10 月 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与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民权政府”或“甲方”)签署了 《河南省民权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民权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20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 方”))与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铁岭政府”或“甲方”)签署了《辽宁省铁岭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铁岭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2、 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 3.5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由乙方独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3 亿元人民币(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发改部门批复文件的为准)。建设规模为:总装机容量为一台 30MW 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配套设施。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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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概况. 1、 2016 年 8 7 月 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26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获嘉政府”或“甲方”)签署了《河南省获嘉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 “乙方”)与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民权政府”或“甲方”)签署了 《河南省民权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民权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就公司在获嘉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2、 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 3.5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由乙方独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 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由乙方独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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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对外投资概况. 1、 2016 年 8 3 月 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与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民权政府”或“甲方”)签署了 《河南省民权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民权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1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唐河政府”或“甲方”)签署了《河南省唐河县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唐河县投资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2、 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 3.5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由乙方独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2.7 亿元人民币(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发改部门批复文件的为准)。由乙方独资或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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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对外投资概况. 1、 2016 年 8 6 月 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与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民权政府”或“甲方”)签署了 乙方”)与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延津政府”或“甲方”)签署了 《河南省民权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民权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河南省延津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延津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2、 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 3.5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由乙方独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3 亿元人民币(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发改部门批复 文件的为准)。由乙方独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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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对外投资概况. 1、 2016 年 8 6 月 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与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民权政府”或“甲方”)签署了 乙方”)与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虞城政府”或“甲方”)签署了 《河南省民权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民权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河南省虞城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虞城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2、 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 3.5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由乙方独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5 亿元人民币(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发改部门批复 文件的为准)。由乙方独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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