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安排 样本条款

对赌安排. 处理方式 是否清理完毕 2013 年 1 月,长春市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向奥来德增资时,与奥来德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就利润分配、投资退出保障进行约定。 2017 年 1 月,长春市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奥来德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解除《增资扩股协议》中利润分配、投资退出保障条款。 2017 年 12 月,长春市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于奥来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 将其持有奥来德的股份全部转出。 是 2016 年 4 月,宁波首科绿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智投燕园壹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奥来德进行增资时,与奥来德及轩景泉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同时奥来德及轩景泉与宁波首科绿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智投燕园壹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此后奥来德及轩景泉与宁波首科绿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补充协议 (二)》,奥来德及轩景泉与宁波首科绿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智投燕园壹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补充协议(三)》,就业绩目标、估值调整、回购请求权、反稀释条款 等进行约定。 2016 年 7 月,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奥来德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宁波首科绿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不再持有奥来德的股份。2020 年 2 月,奥来德与宁波绿河晨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宁波首科绿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而来)、宁波智投燕园壹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此前签署的各补充协议,进一步签订新的补充协议,解除此前各补充协议的各项约定,并自解除之日起,原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终止,各方不再追究相互的法律责任。 是 2015 年 10 月,大阳日酸(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轩景泉、轩菱忆签订《大阳日酸股票认购协议》,其附件《股东协 议》就股权转让限制、随售权进行约定。 2020 年 3 月,大阳日酸(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轩景泉、轩菱忆签订《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约定终止上述条款。 是
对赌安排. 对赌总金额为 15,600,000 美元,根据 2018-2020 年度 Elliquence, LLC 实现的经调整后的 EBITDA、营业收入确定每年具体支付金额,支付计划如下: 单位:美元 对赌期间 支付对象 对赌付款金额绩效要求 支付金额 2018 年 卖方 调整后 EBITDA 不低于 7,469,601 美元;且海外(除中国地区外的全球范围)收入不低于 6,569,000 美元 5,200,000 2019 年 卖方 调整后 EBITDA 不低于 7,392,399 美元;且海外(除中国地区外的全球范围)收入不低于 6,733,225 美元 5,200,000 2020 年 卖方 调整后 EBITDA 不低于 7,324,790 美元;且海外(除中国地区外的全球范围)收入不低于 6,901,556 美元 5,200,000 注:调整后的 EBITDA=EBITDA—中国地区营业毛利+6,679,500 美元 若发生以下事项,买方亦不再负有向卖方支付对赌付款金额的义务: (1) Xxxx Xxxxxx 主动与目标公司终止其雇佣协议; (2) 核心雇员由欺诈、不实、破产、违反董事义务等事项造成对相关核心雇员雇佣协议的重大违反,导致合同终止;以及 (3) 任何卖方或其关联方违反其竞业禁止和禁止招揽承诺。
对赌安排. 公司对目标公司安德思考普的股权收购价格以股权投资协议约定的业绩基数作为定价依据,具体如下: 以目标公司、施派德及 SPINENDOSGmbH 三家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锁定为人民币 1,500 万元为业绩基数,乙方、丙方、丁方承诺并保证目标公司、施派德及 SPINENDOSGmbH 每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 15%,承诺期为三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算。三年业绩倍数及业绩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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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 明 依主辦機關○○年○○月○○日公告之○○案招商文件(以下簡稱招商文件),包括其補充文件辦理。

  • 过渡期安排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应当,并且应当促使其各个下属企业: 1、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以往运营惯例和经营方式持续独立经营,且不会进行任何异常交易或引致任何异常债务; 2、 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持续维持与政府主管部门、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 3、 制作、整理及保管好各自的文件资料,及时缴纳有关税费。 在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的任何一方应主动协助处理对方的合理请求,及时向对方提供有关资产、财务账簿、会议记录、重大债权债务等相关文件。在确 有必要的情况下,一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出具说明、共同向主管部门开展申报行为等),则另一方对此予以积极配合。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交易备忘录》,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1、2022、2023年。方贺兵承诺,标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6,100万元、7,400万元。若承诺净利润未达标,则由业绩承诺方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及现金对价对投资主体予以补偿,业绩承诺方对投资主体的补偿优先采用股份补偿的方式,且补偿的股份数或现金金额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或现金对价金额为上限。具体按照如下公式: 当期应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其中: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如有)=(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按前述公式计算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时,若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存在小数点的情形,则业绩承诺补偿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舍掉小数取整后再加1股。本备忘录所述的补偿股份由甲方以 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的,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予冲回。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业绩承诺方应将应补偿股份与其对应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取得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各方同意,若因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包括昆汀科技团队在内的核心电商业务运营团队进行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则在计算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时剔除其对净利润数的影响;若上述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则无需重复考虑。 承诺年度届满,若标的公司期末资产减值额大于承诺年度内已补偿总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如下公式对投资主体予以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如有): 业绩承诺方应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该业绩承诺方出售的标的资产对应的标的公司期末资产减值额-该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该业绩承诺方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该业绩承诺方补偿期限内补偿的现金金额。 业绩承诺方应首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向投资主体补偿期末减值额与已补偿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业绩承诺方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因减值测试尚应补偿的股份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于股份回购实施时赠予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的,业绩承诺方应将上述因减值测试尚应补偿的股份与其对应的因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而取得的股份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承诺年度届满后,关于业绩承诺期内的应收账款、存货风险控制方案: A、 业绩承诺方承诺:2024年末前,业绩承诺方应负责标的公司回收不低于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80%,若标的公司无法按期回收以上比例应收账款,业绩承诺方对未回收部分向甲方提供等金额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如有); B、 业绩承诺方承诺:若标的公司2023年末账面存货结存至2024年末的存货余额所新增减值额超过800万元的,则业绩承诺方对超过部分向甲方提供等金额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如有); C、 鉴于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的资产减值测试已经考虑了截至2023年末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减值情况,若业绩承诺方已向甲方支付了期末资产减值补偿的,则业绩承诺方按本条第(五)款A项、B项的约定支付补偿时,应扣除业绩承诺方已支付的期末资产减值补偿中关于应收账款和存货减值的补偿金额。”

  • 五、安装与验收 1、 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 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 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 不动产所得 一、 缔约国一方居民从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包括农业或林业所得),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投资者理财产品销售相关资料 保管年限不得低于 20年。

  • 交付和验收 1、 交货时间: 地点: 。 2、 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 其他所得 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各项所得,不论在什么地方发生的,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