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各方. 1、 委托方:珠海十字门城建有限公司
2、 投资方:珠海华亿投资有限公司
3、 原股东: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各方. 甲方(受让方):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一) 广州市马可波罗有限公司
交易各方. 甲方(委托方):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 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
交易各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为渤海租赁、Mariner 与 Avolon,本次交易将通过 Mariner 和 Avolon 合并的方式实施。其中,Mariner 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各方情况”之“二、Mariner 基本情况”;
交易各方. 本次交易的最终出售方为上市公司、太盟投资及朔达投资组成的联合投资者,联合投资者通过多层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共持有卖方的 100%股权。交易对方为 Leopard。本次交易联合投资者拟通过转让瑞士子公司 II 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 股权的方式实施。
交易各方. (1) 甲方(反担保保证人):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汪建
(2) 乙方(债券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 债务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各方. 甲方(出让方):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信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拟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协商,确认光明产业园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7 亿元(大写:贰亿柒仟万元整),本价格不包含办理产业园产权转让登记的相关税费,若产业 园转让过程中产生税费等其他费用的,由甲乙双方按中国法律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2) 转让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在指定银行以乙方名义设立共管账户并根据银行需要签订三方共管协议,乙方应在共管账户(共管账户信息以三方签署的共管协议约定为准)设立后 2 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诚意金,并书面通知甲方。
(3) 在取得政府书面同意或许可转让光明产业园后,甲乙双方按照转让协议约定流程,支付转让价款并履行相关转让程序。
交易各方.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设立情况及曾用名称,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上市公司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三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如存在,应当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对本次重组的影响。构成重组上市的,还应当说明上市公司及其最近三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如存在,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终止是否已满三年,交易方案是否能够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是否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交易各方.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包括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效果及相关承诺违反情况(如有),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上市公司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三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如存在,应当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对本次重组的影响。
交易各方. 买方: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1:Central Success Developments Limited卖方-2:Double Grace International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