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监督 样本条款

履约监督. 森林保险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021-2023年三年服务期概算保费金额的5%( 万元),供方应在签署合同10天内,向潮州市林业局缴交中标后所承保的区域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分三期退还,在供方完成履行协议规定的当年全部义务后,向潮州市林业局提出申请,退还当年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监督. 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
履约监督. (一)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其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管,并保证在其资质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有关情形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 丧失商业信誉的; 4.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情形。 甲方中止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甲方应当恢复履行。如果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履约监督. 1、 本框架协议由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等。 2、 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依据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等相关规定约定,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乙方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 (1) 未按框架协议入围结果签订合同,或与甲方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2) 合同授予后与甲方再次议价的;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 (4) 未及时更新维护产品或服务项目,影响甲方采购的; (5)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6)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7)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8) 以超过合同承诺的价格和费用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的; (9) 擅自将业务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他人的; (10)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要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11)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12) 因乙方服务问题,导致甲方出现重大损失的。 (13) 乙方提供服务时,需按甲方要求时限完成,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服务,被投诉举报3次及以上并被查实的;
履约监督.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其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管,并保证在其资质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向甲方通报,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有关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履约监督. 1. 安吉县财政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1) 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商应向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报安吉县财政局确认后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变更、上架。 (2) 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查证属实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 供应商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中进行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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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約期限 (一) 履約期限(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以前(□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收到信用狀日起 天/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履約標的 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詳如本案需求規 範說明書、投標須知及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等資料(視同契約之一部分)。

  •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履行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履約管理 (一) 與契約履約標的有關之其他標的,經機關交由其他廠商承包時,廠商有與其他廠商互相協調配合之義務,以使該等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因工作不能協調配合,致生錯誤、延誤履約期限或意外事故,其可歸責於廠商者,由廠商負責並賠償。如有任一廠商因此受損者,應於事故發生後儘速書面通知機關,由機關邀集雙方協調解決。

  • 履约金 合同包1(干岔子乡明星村村容村貌改善重点项目):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并办理资金结算后,采购人应退回履约保证金。

  • 履約標的品管 (一) 廠商在履約中,應對履約品質依照契約有關規範,嚴予控制,並辦理自主檢查。

  •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 履约保证金 11.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