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集团的主体资格 样本条款

山鹰集团的主体资格.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山鹰集团为股份转让交易中的出让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山鹰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340500000025318 企业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住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周著青 注册资本 2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3,000 万元 经营范围 持有、管理并运作公司的各项资产,科研开发,能源开发,物业管理,后勤服务,贸易,本企业产品、技术出口及本企业所需技术、设备、原辅材料进口。其目前的职能为持有山鹰纸业国有股股权,经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管理非生产经营性资 产及相关事务,不开展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7 年 8 月 1 日 根据山鹰集团的工商登记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山鹰集团的注册资本为23,000万元,其中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7,459.22万元,占 75.91%;马鞍山同辉纸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540.78万元,占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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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