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与结论 样本条款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逐条比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质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项的核查需要,单独或综合采取了必要的书面审查、查证、访谈、实地调查、查询等查验方式,就发行人是否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经查验后认为,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根据亚太会计师出具的“亚会A审字(2020)1198 号”“亚会A审字(2021)第 01610125 号”“亚会审字(2022)第 01610206 号”《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 提供的 2022 年 1-3 月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 年 1-3 月的营业收入状况为: 年度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查阅了亚太会计师历次出具的审计报告,核查了发行人与关联方之 间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文件、交易合同、公司的关联交易制度等文件。本所律师 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 度的规定履行了适当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情况更新如下: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书面核查了由发行人提供的上述财产的权属证书、交易合同、价款支付凭证及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文件等资料,实地调查了有关财产的使用和控制情况,通过网络等公开渠道查证了有关财产的权属及状态,向有关权属登记主管部门就上述财产的权属登记情况进行了查询。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逐条比照《证券法》和《管理办法》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质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项的查验所需而单独或综合采取了必要的书面审阅、查证、实地调查等查验方式,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相关实质条件进行了查验。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书面核查了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与发行人主体资格相关的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书面核查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及重大合同文件,并就相关文件是否存在限制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条款或规定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进行了面谈。 发行人系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经逐条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符合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实质条件: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书面核查了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与发行人的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面谈,了解发行人开展经营的主要流程、所从事业务的分类和收入占比,同时查阅了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文件,查阅了发行人主要业务合同、业务资质证书并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函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了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身份证明,书面核查了部分关联企业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确认发行人关联方的范围;本所律师核查了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合同、凭证、发行人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文件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并就交易原因、定价原则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同时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经查验后认为: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书面审查了发行人上述合同的原件。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重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并且有关合同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现有董事会成员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成员3名,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聘任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财务总监(代行)兼董事会秘书1名,具体任职情况为: 序号 姓名 职务 董事 1 胡铲明 董事长
查验与结论. 本所律师书面核查了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查阅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曾发生变更。 2022年12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非独立董事邓渝生、独立董事朱西产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新增非独立董事沈燕燕,独立董事程峰。 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总经理薛坤伦,副总经理李可雷、赵轰、薛财文,邓渝生卸任副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