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工商变更登记 Clause in Contracts

工商变更登记. 2015 年 7 月 27 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沈水湾换发了该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了沈水湾上述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沈水湾变更为国惠新能源全资持股的境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 国润低碳现状及历史沿革 国润低碳系国惠新能源持有 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其另外 20%股权由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根据国润低碳持有的由沈阳市浑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沈阳国润低碳热力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 1-1 号 301 室、302 室 法定代表人 苏壮强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至 2031 年 3 月 29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无。一般项目:供热及用户管网连接收费;热力能源技术开发;热泵系统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和运营;太阳能供热系统开发及应用;热力供应;管道安装、保温 工程设计、施工;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开发。 根据提供的国润低碳工商档案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系由国惠新能源和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共同出资设立,设立 后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未发生股本、股权结构等方面的变更,国润低碳设立情况具体如下: 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 平验字[2011]第 015 号),验证截止 2011 年 3 月 25 日,国润低碳已收到国惠新 能源、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缴纳的货币出资 2400 万元和 600 万元。 2011 年 3 月 30 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润低碳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润低碳正式成立。 根据国润低碳设立时的工商登记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国惠新能源 2400 万元 80% 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 万元 20% 合计 3000 万元 100% 3) 三六六科技现状及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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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登记. 2015 年 7 月 27 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沈水湾换发了该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了沈水湾上述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23 日,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向联美生物能源换发了该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了联美生物能源上述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沈水湾变更为国惠新能源全资持股的境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提供的支付凭证,沈阳新北已经足额向科创投资、联美集团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美生物能源变更为沈阳新北全资持股的境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 国润低碳现状及历史沿革 国润低碳系国惠新能源持有 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其另外 20%股权由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根据国润低碳持有的由沈阳市浑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沈阳国润低碳热力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 1-1 号 301 室、302 室 法定代表人 苏壮强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至 2031 年 3 月 29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无。一般项目:供热及用户管网连接收费;热力能源技术开发;热泵系统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和运营;太阳能供热系统开发及应用;热力供应;管道安装、保温 工程设计、施工;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开发。 根据提供的国润低碳工商档案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系由国惠新能源和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共同出资设立,设立 后至 3、 沈阳新北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根据沈阳新北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未发生股本、股权结构等方面的变更,国润低碳设立情况具体如下: 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日,沈阳新 北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主要业务资质如下: 1) 沈阳新北持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沈阳市房产局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向沈阳新北核发《沈阳市供热经营单位资 质证书》(编号 A2009),证载许可经营范围为“燃煤及其他供热”,供热面积为 900 万平方米,资质等级为一级,有效期为三年。 沈阳市房产局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向沈阳新北核发《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许 可证》,证载许可经营范围为“民用建筑供热”,供热面积为 900 万平方米,经营区域为沈阳市区,资质等级为一级,有效期为三年。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向沈阳新北核发《电力业务许可 证》(1020707-00049 号),许可类别为“发电类”,有效期自 2007 年 9 月 3 日至 2027 年 9 月 2 日;根据该《电力业务许可证》记载,沈阳新北将所拥有的 1 号机组、2 号机组、3 号机组进行了登记,机组调度关系为辽宁省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沈阳供电公司电网调度中心。 2) 联美生物能源持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 2012 年 3 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 平验字[2011]第 015 号),验证截止 2011 6 日向联美生物能源核发《电力业务许 可证》(许可证号编号为 1041612-00414),许可类别为“发电类”,有效期自 2012 年 3 月 25 日,国润低碳已收到国惠新 能源、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缴纳的货币出资 2400 万元和 600 万元。 2011 6 日至 2032 年 3 月 30 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润低碳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润低碳正式成立。 根据国润低碳设立时的工商登记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国惠新能源 2400 万元 80% 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 万元 20% 合计 3000 万元 100%5 日;根据该《电力业务许可证》记载,联美生物能源将所拥有的 1 号机组、2 号机组进行了登记,机组调度关系为泰州供电公司电力调度中心。 3) 三六六科技现状及历史沿革国新新能源持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沈阳市房产局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向国新新能源核发《沈阳市供热经营单位资质证书》(编号 B4036),证载经营范围为“燃煤及其他供热”,供热面积为 292.5万平方米,资质等级为临时,有效期为一年。 沈阳市房产局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向国新新能源核发《沈阳市民用建筑供 热许可证》(编号 B4036),证载经营范围为“民用建筑供热”,供热面积为 292.5 万平方米,经营区域为皇姑区,资质等级为临时,有效期为一年。 4、 沈阳新北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或使用的主要经营性资产 根据《沈阳新北审计报告》、沈阳新北提供的资产清单、权利证书及证照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沈阳新北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或使用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产、专利、重大生产经营设备等,具体情况如下: 1)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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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登记. 2015 年 7 月 27 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沈水湾换发了该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了沈水湾上述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沈水湾变更为国惠新能源全资持股的境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 国润低碳现状及历史沿革 国润低碳系国惠新能源持有 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其另外 20%股权由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根据国润低碳持有的由沈阳市浑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沈阳国润低碳热力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 1-1 号 301 室、302 室 法定代表人 苏壮强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至 2031 年 3 月 29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无。一般项目:供热及用户管网连接收费;热力能源技术开发;热泵系统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和运营;太阳能供热系统开发及应用;热力供应;管道安装、保温 工程设计、施工;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开发。 根据提供的国润低碳工商档案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系由国惠新能源和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30 日共同出资设立,设立 后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未发生股本、股权结构等方面的变更,国润低碳设立情况具体如下: 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 平验字[2011]第 015 号),验证截止 2011 1999 年 3 月 25 日,国润低碳已收到国惠新 能源、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缴纳的货币出资 2400 万元和 600 万元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沈阳新北换发了上述注册资本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沈阳新北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13,900 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沈阳新北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该次增资的工商资料及沈阳新北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该次增资中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增资的固定资产未进行评估,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关于非货币资产出资必须进行评估的规定以及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2011 如本法律意见下述部分披露,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3 3 7 月对外转让了所持有的沈阳新北全部股权,在该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北京龙 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以 2002 年 7 30 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润低碳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润低碳正式成立31 日为基准日对沈阳新北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龙源智博评报字[2002]C-060 号《资产评估报告》,沈阳市财政局出具了《对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沈财评核[2003]3 号)对前述《资产评估报告》予以了核准;经履行沈阳产权交易中心的进场交易程序,确定了沈阳国叶热电有限公司和汕头市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为该次转让股权的受让方;沈阳市财政局出具了《关于转让沈阳新北热电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沈财国综[2003]417 号),同意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 12,063.16 万元的价格转让持有的沈阳新北 81.76%的股权给沈阳国叶热电有限公司及汕头市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润低碳设立时的工商登记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国惠新能源 2400 万元 80% 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 万元 20% 合计 3000 万元 100%本所律师核查了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沈阳新北股权的上述相关批复文件,沈阳新北当时的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未对该次增资未履行评估程序提出异议且批复同意了相应的股权转让事宜。 根据苏氏五人出具的《关于相关事项的承诺函》,苏氏五人承诺如未来沈阳新北因历史沿革中非货币资产出资未经评估事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均由苏氏五人全额予以补偿。 综上,该次增资中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增资的固定资产未进行评估,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关于非货币资产出资必须进行评估的规定以及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但鉴于该次增资已经验资机构依法验资且履行了工商登记手续,沈阳市房产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外转让了所持有的沈阳新北全部股权且已经沈阳市财政局批复同意,苏氏五人已承诺如未来沈阳新北因历史沿革中非货币资产出资未经评估事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均由苏氏五人全额予以补偿。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该次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未经评估事宜不会影响沈阳新北的有效存续,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 三六六科技现状及历史沿革1999 年 12 月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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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登记. 2015 年 7 月 27 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沈水湾换发了该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了沈水湾上述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新新能源换发了该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了国新新能源上述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沈水湾变更为国惠新能源全资持股的境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提供的支付凭证,沈阳新北已经足额向联美香港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国新新能源变更为沈阳新北全资持股的境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 国润低碳现状及历史沿革 国润低碳系国惠新能源持有 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其另外 20%股权由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联美生物能源 联美生物能源系沈阳新北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国润低碳持有的由沈阳市浑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根据联美生物能源持有的由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 2015 年 10 7 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基本情况如下2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联美生物能源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沈阳国润低碳热力有限公司 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沈阳市浑南新区远航中路 1-1 号 301 室、302 室 泰州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吴陵南路东侧、南官河西侧 法定代表人 苏壮强 注册资本 3000 8319.707429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2007 3 7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至 2031 2037 3 7 月 29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无。一般项目:供热及用户管网连接收费;热力能源技术开发;热泵系统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和运营;太阳能供热系统开发及应用;热力供应;管道安装、保温 工程设计、施工;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开发。 根据提供的国润低碳工商档案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系由国惠新能源和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1 秸秆发电、供热,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清洁燃烧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提供的联美生物能源工商档案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联美生物能源历史沿革的基本情况如下: (1) 2007 3 7 月设立 联美生物能源系由科创投资于 2007 年 7 月 30 日共同出资设立,设立 后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未发生股本、股权结构等方面的变更,国润低碳设立情况具体如下: 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 平验字[2011]第 015 号),验证截止 2011 年 3 月 25 日,国润低碳已收到国惠新 能源、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缴纳的货币出资 2400 万元和 600 万元。 2011 年 3 月 30 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国润低碳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润低碳正式成立。 根据国润低碳设立时的工商登记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润低碳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国惠新能源 2400 万元 80% 沈阳万润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 万元 20% 合计 3000 万元 100% 3) 三六六科技现状及历史沿革日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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