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及设计变更 样本条款

工程质量及设计变更. 9.1 乙方必须按照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根据苗木品种、规格的不同,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因不合格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 9.2 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方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和检查,并提供便利条件。
工程质量及设计变更. 1. 承包人必须按设计及招标要求施工,并根据合同书中规定的工程做法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 因不合格造成返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3. 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发包人代表接到承包人验收、签收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验收。 4. 施工过程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承包人可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发包人应予以支持并配合施工,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承包人提 🎧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施工图纸设计与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 料、设备的更换,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5.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必须坚持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变更设计,需经发包人同意,报送监理工程师,并有🎧具变更文件或图纸,方可进行变更,由变更导致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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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 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 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

  • 设计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如下: (1) 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 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 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4) 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5) 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 (6) 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 其他设计依据。

  •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1 年龄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付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11.2 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保单红利、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付的保险费、保单贷款、利息或其他未还款项,我们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后给付。

  • 業務内容 作業員D 従事時間帯 H H

  •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 基金证券交收账户、资金交收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31358600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联系人:陈颖华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