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減省工料 其減省工料及所造成損失之金額,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仍有不足者,與該不足金額相等之保證金。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活動内容 本業務従事者は、技術協力プロジェクトの仕組み及び手続を十分に把握の上、他調査団員と協議・調整しつつ、担当分野に係る協力計画策定のために必要な調査及び分析に係る各種業務を行う。 留 意 事 項 【業務担当分野/評価対象者】
乙方责任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及招标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 组成专项工作组,承办此次项目采购。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项目概况、技术规格、服务内容、商务要求等书面材料,并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3、 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4、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及澄清、变更、中标公告等; 5、 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采购事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开、评标程序; 6、 需要时,与甲方共同组织召开并主持答疑会,负责解答投标人提出的商务问题; 7、 负责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会议,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需要时,负责澄清评审过程中所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问题。如有必要,负责邀请有关投标人前来进行当面澄清; 8、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负责编制评标报告并向甲方提交,由甲方定标; 9、 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0、 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保证金账户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采购工作结束后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11、 负责保存采购过程中的所有文件,直到采购完毕,并向甲方移交有关文件; 12、 根据甲方的要求,协调处理采购过程和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协议的基本情况 1、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推进公司的战略布局,与日立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日立诊断”或“甲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日立品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下简称“生化仪”),甲方代理销售乙方开发生产的 LABOSPECT 品牌系统专用试剂(以下简称“试剂”)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轄裁判所 本契約に関する訴訟については、東京地方裁判所を第一審専属管轄裁判所とする。 (補足)
谈判保证金 2.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6 年 12 月 13 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晶科大道 0 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为 A 股科创板上市公司,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晶科能源 58.62%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晶科能源总资产人民币 409.13 亿 元,净资产人民币 97.51 亿元;2020 年 1-12 月,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48.87 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6.29 亿元(经审计)。 2、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能源”)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0 年 4 月 17 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晶科大道 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上饶晶科能源 55%股份,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饶晶科能源 45%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饶晶科能源总资产人民币 53.46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 38.45 亿元;2020 年 1-12 月,上饶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67 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56 亿元(经审计)。 3、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晶科光伏”)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0 年 12 月 10 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开发区旭日片区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组件铝框架、太阳能电池组件接线盒、接线盒关联配件、连接器、电缆线、二极管、太阳能支架及支架系统安装、铝型材门窗、金属构件、五金件、塑料制品、新型建筑材料、模具的研发、加工、销售;太阳能组件背板的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江西晶科光伏 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晶科光伏总资产人民币 23.55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 5.27 亿元;2020 年 1-12 月,江西晶科光伏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1.59 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84 亿元(经审计)。 4、 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晶科能源”)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1 年 9 月 26 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高新区科龙路以南国林五金以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玉山晶科能源 80%股份,玉山县工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玉山晶科能源 2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玉山晶科能源成立于 2021 年 9 月,无 2020 年度财务数据。 5、 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晶科能源”)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9 年 11 月 26 日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 18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滁州晶科能源 55%股份,来安县经开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滁州晶科能源 45%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滁州晶科能源总资产人民币 27.68 亿元,净资产人民币 15.23 亿元;2020 年 1-12 月,滁州晶科能源实现营业收入 6、 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晶科能源”)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6 年 7 月 29 日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南浦路 0 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玉环晶科能源 100%股份。 民币 17.26 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0.04 亿元(经审计)。 7、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能源”)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357,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 0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