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安排 样本条款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归属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3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3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3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