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 样本条款

徐工集团. 徐工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新增股份发行价格(在此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新增股份发行价格的,则该等股份将 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徐工集团获得的上述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锁定期届满后,徐工集团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若徐工集团的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徐工集团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Related to 徐工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