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样本条款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贾跃峰、张杰明、周盛和华科泰瑞持有的铭特科技 100%股权。本次交易的最终作价由交易双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铭特科技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86,000.00 万元,上市公司与铭特科技股东协商确定铭特科技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83,500.00 万元,其中现金对价为 33,400.00 万元。 上市公司向贾跃峰、张杰明、周盛和华科泰瑞分别支付对价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序号 出售标的 交易对方 出售股权比例 交易作价(万元) 1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根据交易对方在上海联交所公告的《产权转让公告》,本次标的资产的挂牌底价为 123,480.44 万元(具体转让价格以最终结果为准),其中外滩集团持有的和风置业 95%股权的对价为 48,600.05 万元,外滩集团对和风置业 74,880.39 万元债权的对价为 74,880.39 万元。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方式。 根据交易对方在上海联交所公告的《产权转让公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公司因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的增减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继。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欣源股份 94.9777%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欣源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中联 评估以 2022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欣源股份 100%股份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 120,598.30 万元。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欣源股份 100%股份作价为 120,000.00 万元, 因此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作价为 113,973.28 万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情况见下表: 薛永 66.7558% 80,106.92 65,118.92 14,988.00 三顺投资 9.6001% 11,520.09 0.00 11,520.09 梁金 4.1149% 4,937.90 4,001.67 936.23 张宝 3.3457% 4,014.87 2,007.44 2,007.44 谢志懋 3.0720% 3,686.43 2,987.67 698.76 薛占青 2.9456% 3,534.75 2,864.49 670.26 薛战峰 2.8800% 3,456.03 2,801.11 654.91 张学文 2.2636% 2,716.29 0.00 2,716.29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 2016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最终交易对价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准。 经评估机构预估,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为 301,000.30 万元。各方同意,上海电 力采取发行股份和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其中,上海电力以现金支付方式向国家电投支付的对价为 31,200.00 万元,占总交易对价的 10.37%;剩余部分采取发行股份方式向国家电投支付,股份对价占总交易对价的 89.63%,按照预估值扣除现金支付对价计算为 269,800.30 万元。 上海电力向国家电投支付的现金对价将在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若上海电力配套募集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配套融资金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对价的,上海电力将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除现金对价外,上海电力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国家电投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股份对价,具体方案如下: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根据前述公式计算的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原则精确至股,不足 1 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自报告书出具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以上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进行调整,并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893,040.38 万元,对应金隅集团所持标的公司 47.09%股权评估值为 1,362,332.72 万元。本次吸收合并交易对价以上述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 1,362,332.72 万元。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最终将收到海南海盛 100%股权的交易价款和中远海运散运代海南海盛向上市公司偿还债务的款项,广州振华最终将收到深圳三鼎 43%股权的交易价款,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标的 海南海盛 100%股权 深圳三鼎 43%股权 交易标的出售方/价款收款方 中海海盛 广州振华 标的股权转让款 6,132.64 25,817.67 收到代偿债务金额 141,567.31 -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公司对目标资产的评估总价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评估公司出具的目标资产评估总价为人 民币133,935,52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玖拾叁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其中:东漆公司62,965,251.00元(大写:陆仟贰佰玖拾陆万伍仟贰佰伍拾壹元整),东材股份70,970,269.00元(大写:柒仟零玖拾柒万零贰佰陆拾玖元整),甲乙双方对评估结果均无异议。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目标资产预估交易价格为 9.13 亿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将参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由各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