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 根据协议约定和做市义务履行情况,做市商可以享有交易手续费减收等权利。
保密义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 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交费义务 本合同保险费交付方式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投保人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投保人应当在本合同成立时一次性交清保险 费。保险费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本文 注册资本 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2009年3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863154368 住所(注册地) 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99号 邮政编码 610041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品牌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体育保障组织;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通用航空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电话及传真号码 028-85137721/028-8533616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袁媛 职务:总会计师 联系方式:028-85137721 网址 www.cdxctz.com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濯锦东路99号
本次交易的性质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甲方义务 1.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 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 认为公司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署《贷款互保协议》可保证公司顺利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同时,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特殊情况的处理 1、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