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规则. 本项目评标采取“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成交规则.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规则. 采购人在符合审查的供应商中,手动确认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出现相同报价时,采购人将以报价时间在前的为优先选择条件。如报价和报价时间都相同时,采购人将以系统中排前的为优先选择条件。
成交规则. 6.1 转让交易成功后,乙方成为大额存单转让金额部分的持有者,接受甲方与丙方签署的个人大额存单销售文件的约束,乙方享有大额存单转让金额部分的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风险;如为部分转让,甲方仍继续接受其与丙方签署的个人大额存单销售文件的约束,享有大额存单剩余金额部分的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风险。
成交规则. 对于直接订购项目,供应商在电子卖场确认订单后,视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订单后不得无故拒绝,且订单一经确认后不得随意取消。对于网上竞价、询价等采购项目,以实质性响应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不得无故不确认成交结果。对于无故未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成交结果或订单,而被系统自动取消订单的供应商和未在网上竞价、询价等采购项目约定时间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 进行结果确认的采购人,各级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按照 《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及电子卖场相关评价规则处理。
成交规则.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以下成交规则:
成交规则. 评审小组依据供应商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从供应商的报价、资格、业绩、对商务和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以及供应商的施工生产能力、安质保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询价结束后,评审小组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最终成交合同价不保证为供应商报价。 本次采购工程量暂定,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将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工程量调整,供应商报价中应考虑量差风险。
成交规则. 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