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责任 样本条款

我们的责任. ‌ 我们按照各产品/服务说明中的描述提供云服务,包括技术支持。我们可能会增强和完善云服务,但除了按 照我们的终止政策外,我们不会实质性地减少其核心功能。我们会不定期进行计划维护,更新用于提供云 服务的服务器和软件。您确认我们在不提前通知您的情况下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对云服务执行紧急维护,在此期间,我们可能会暂时中止您对云服务的访问和使用。
我们的责任. 如果有任何错误执⾏或未执⾏的⽀付交易,我们会向您全额退款并且会对因该错误执⾏或未执⾏的⽀付交易⽽直接引起并可合理预期的损失承担责任,前提是您已在获悉该错误执⾏或未执⾏的⽀付交易后及时地(不得有任何不合理的延迟,且⽆论如何不得晚于该交易执⾏后⼗三 (13) 个⽉)将该交易告知我们(除⾮我们未能向您提供关于该交易的信息)。 在适⽤法律完全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和我们的附属公司(以及各⾃的员⼯、董事、代理和代表)对本⽀付使⽤条款或管理⽀付服务(包括⽆法使⽤管理⽀付服务)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利润损失或任何特殊、偶然或后果性损坏(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或业务损失等)概不负责。此外,在适⽤法律完全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和我们的附属公司(以及各⾃的员⼯、董 事、代理和代表)对因本⽀付使⽤条款、本使⽤条款发布后完成的交易或管理⽀付服务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最⼤赔偿责任不得超过直接损失的实际⾦额(不含直接利润损失),⽆论是涉及合同、侵权⾏为(包括过失、产品责任或其他理论)、保修或其他⽅⾯。 在不对上⽂所述予以限制的条件下,我们或任何我们的附属公司⽆论在何种情况下,对于我们(或我们的员⼯、代理或代表)在履⾏本⽀付使⽤条款规定的义务时所引起的任何故障或延迟概不负责,前提是此类故障或延迟是由于我们⽆法控制的异常且⽆法预⻅的情况所导致,并且即使我们已经做了所有合理的应对努⼒,其后果仍然⽆法避免;或者是因为我们要遵守适⽤法律要求的其他法律义务。
我们的责任. 如果我们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及/或按照我们的法律义务⾏事,我们对任何未经授权、不正确、未执⾏或延迟的付款交易概不负责,前提是这些问题是由不受我们控制的异常和不可预⻅的情况所造成。
我们的责任. 如果有任何错误执⾏或未执⾏的⽀付交易,我们会向您全额退款并且会对因该错误执⾏或未执⾏的⽀付交易⽽直接引起并可合理预期的损失承担责任,前提是您已在获悉该错误执⾏或未执⾏的⽀付交易后及时地(不得有任何不合理的延迟,且⽆论如何不得晚于该交易执⾏后⼗三 (13) 个⽉)将该交易告知我们(除⾮我们未能向您提供关于该交易的信息)。 (a) 因⼈身伤害或健康危害所导致的损失;或 (b) 因违反重要合同义务导致的可预⻅的常⻅损失负责。排除任何进⼀步的责任。 如果您是⼀家使⽤⽀付服务的公司,与上述对应的不可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誉或声誉损失、直接或间接利润损失、数据丢失、业务损失和其他⽆形损失。您还特此明确同意,作为公司,当在本协议下未执⾏或未正确执⾏⽀付服务时,您可能⽆法享受⽀付服务相关的法律条款(2009 年 11 ⽉ 10 ⽇颁布的卢森堡法律中有关⽀付服务的条款 79(1)、81(3)、86、88 到 90、 93 和 101)所规定的权利和责任制度,也就是说我们对于您因为这些条款可能遭受的损失或损害概不负责。
我们的责任. 如果任何涉及使用ATM 卡或个人识别码的交易未能实现,或者如果ATM、个人识别码或 ATM 卡存在任何故障和/或失灵,我们、我们的人员和/或任何参与行不应就任何结果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我们的责任. 如果我们(或使用或提供与任何预付卡相关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利益的任何第三方)未按照与您达成的本协议及时或以正确的金额完成与您的预付卡之间的转账,我们将承担我们给您造成的损失和损害,但仅限于本协议提供的范围内。但是,对于一些例外情况,我们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例如: a. 如果并非我们的过错,您的账户中没有足够的可用资金来授权商家要求金额的 交易或以其他方式完成交易; b. 如果商家拒绝接受您的预付卡; c. 如果您从预付卡中取现时 ATM 没有足够的现金; d. 如果您进行交易的电子终端无法正常运行,并且您在发起交易时就知晓该故障; e. 如果在您回报您的预付卡、PIN 码或其他信息經遺失或盗窃后,您已被阻止使用预付卡或您的帐户; f. 如果您的资金被客樓,或您的资金受制于法律程序或其他限制使用该资金的责任; g. 如果我们有理由相信所请求的交易未经授权; h. 如果我们无法控制的情况(如火灾、洪水或计算机故障或通信故障)阻止交易完成,尽管我们已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或者 i. 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其他例外情况。
我们的责任. 我们对下述情形产生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我们的责任. 如果有任何错误执⾏或未执⾏的⽀付交易,我们会向您全额退款并且会对因该错误执⾏或未执⾏的⽀付交易⽽直接引起并可合理预期的损失承担责任,前提是您已在获悉该错误执⾏或未执⾏的⽀付交易后及时地(不得有任何不合理的延迟,且⽆论如何不得晚于该交易执⾏后⼗三 (13) 个⽉)将该交易告知我们(除⾮我们未能向您提供关于该交易的信息)。
我们的责任. 根据适用法律,对于因您的卡账户或卡的使用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间接、特殊、偶然和/或后果性损害,我们概不负责。特别是对于非直接和自然原因导致的任何间接损失或任何其他损失或损 害,我们概不负责,包括可能因特殊情况而产生的损害。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均不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或费用负责,包括(仅作为示例)由影响此类第三方的机械或系统故障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Related to 我们的责任

  • 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 违约责任 (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 肺的结构损伤 胸部损伤导致一侧全肺切除 4 级 胸部损伤导致双侧肺叶切除 4 级 胸部损伤导致同侧双肺叶切除 5 级 胸部损伤导致肺叶切除 7 级

  • 乙方违约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进行抵押或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的; (2) 在接到甲方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1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商铺的; (4)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的; (5) 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6) 卫生、工商等行政部门或甲方检查发现乙方餐饮及销售食品存在问题,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7) 在经营中违规使用其他收单设备进行收银结算,故意逃避、隐瞒经营收入的。 2.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等),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逾期交纳费用总额的x %支付甲方违约金。 3.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该按合同年租金额x%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腾退并归还房屋。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指令程序 指本协议规定以及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双方不时以书面方式修改的基金管理人被授权人就托管资产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的程序和方式;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 节能、环保要求 2.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1) 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3.1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 (4)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 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9年第一版) (注册编号:C00003931922019121102411;备案编号:(美亚财险)(备-其他)【2020】(附) 006号) (本附加合同须投保始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