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的澄清、说明、补充或变更内容为投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样本条款

我方的澄清、说明、补充或变更内容为投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正文内容与本函不一致的,以本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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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約の解除 事業者の債務不履行等による契約の解除)

  • 认购份额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期利息)/理财产品份额面值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我方承诺 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 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 約の解除 第12条 甲は、乙が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した場合は、この契約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