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样本条款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乙方: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广州华胜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20/10/20 履行完毕 2 乘用车延保项目战略合作 协议 广州华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5/27 履行完毕 3 投资兴办退役动力电池、锂电池梯次利用及三元前 驱体生产项目合同书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6/29 履行中 4 合作框架协议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9/10 履行完毕 5 战略合作协议 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 公司 2021/9/25 履行完毕 6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上海医药与平安盐野义将同时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就新药和仿制药产品上加强展开战略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不限于相关产品的进口、分销、中国本土化生产、以及相关仿制药营销网络的拓展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2014 年 11 月 13 日 根据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公司的通航产品已在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辖机场进行了产品实验试用测试。公司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目前正在推进天和防务有关航管系统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综合论证工作,准备就生产基地建设事宜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进行进 一步的商讨。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关于签订<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因上述补充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名称:温州市人民政府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甲方: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7911418611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 0 号乙方:移动互联网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注册编号:1878940代表人:黄何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观塘伟业街 000 号启迪中心 9 楼 2、战略合作内容 基于移互公司在区块链、数字货币、大数据及 AI 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双方拟在以下方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8/19 履行完毕 2 共建共推汽车制造工业 云平台的框架协议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20/8/19 履行中 3 关于共建腾讯云(惠山) 工业云基地的合作协议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 2020/8/19 履行中 4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广州华胜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20/10/20 履行完毕 5 乘用车延保项目战略合 作协议 广州华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5/27 履行完毕 6 投资兴办退役动力电池、锂电池梯次利用及三元 前驱体生产项目合同书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6/29 履行中 7 合作框架协议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9/10 履行中 8 战略合作协议 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 司 2021/9/25 履行完毕 9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2 年 5 月 14 日,南通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根据该协议,南通市人民政府对本公司在合作期内的新开航班,按实际贡献的旅客吞吐量给予定额定量的补贴。 2011 年 9 月 30 日,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同意就共同推进河北航空运输发展进行合作。根据该协议,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投入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的旅客吞吐量给予定额定量的补贴。 2011 年 2 月 28 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本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意就共同推进河北航空运输发展进行合作。根据该框架协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将根据旅客周转量或航班数量给予春秋航空定额定量的补贴。 2014 年 9 月 9 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春秋国旅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012 年 9 月 17 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与飞培公司全资子公司器材科技公司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沪规土资 2012 出让合同上海市第 11 号),约定将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器材科技公司,宗地编号为 201215249606429830,座落于祝桥镇街坊,总面积为 20,033 平方米,出让年限为 50 年,出让价款为 4,804 万元。2012 年 10 月 27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向器材科技公司核发《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浦字(2012)第 269779 号),记载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 地,使用权面积为 20,033 平方米,使用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25 日至 2062 年 9 月 24 日。